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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

一、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期限: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31;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三、提供资料:

1.软件的详细设计说明书或者用户操作手册;

2.程序源代码:连续的前60页和连续的后60页(或者连续的前2000行和连续的后2000行),总页数不够,请全部提供;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确认单

4.关于前期开发声明,如果软件开发在公司成立之前,请填写,如果软件开发在公司成立后(原则上成立后6个月),不需要填写

5.要申请软著补贴的,软件自开发完成日期起未在一年内取得证书的资助申请将不予受理。所以开发完成日期要在申报前推6-8个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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